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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保护好知识产权,才能促进音乐产业发展
    发表时间:2018-12-04
    一纸“删歌通知”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,这可能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没有想到的。不久前,音集协发出公告,通知各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,删除或不再向消费者提供未经授权的600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,其中不乏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热门曲目。

    一个KTV门店通常有约5万部音乐影视作品,一次性下架6000多首,且有些歌曲权利方并非音集协会员,如此“强势”的公告,难怪让不少人“难以理解”。面对网友的调侃、KTV经营者的抱怨、歌曲版权方的质疑,尽管音集协一一给出了回应,表示通知删除非授权作品的做法完全依法依规,是履行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定职责,也是对KTV经营者的善意保护,但6000多首曲目的下架之争仍然牵扯出版权、收费及分配机制等一系列争议。

    对不少人来说,“K歌”作为一种休闲娱乐方式,填补了空白的闲暇时光。据统计,我国目前大约有两万家KTV门店,但也正是这些“欢乐场”成了版权乱象的“重灾区”。有的经营者抱着侥幸心理,为了节约成本逃避付费,又或者版权意识薄弱,觉得侵权没什么影响,心安理得享受“免费午餐”,还有的甚至消极抵制,明知侵权事实,仍采用“告了再赔,不告不赔”的策略应对。正因如此,KTV著作权侵权案逐年递增,占据知识产权案的较大比重。

    客观讲,面对量大而分散的侵权者,音乐人想要单打独斗地维权有些力不从心;而对KTV经营者来说,曲库里的数万首歌曲,逐一去获得授权成本太高、难度太大。为了避免“你躲我追”的“版权攻防战”,音集协于2008年应运而生。作为内地音像著作权唯一的集体管理组织,音集协帮助自愿加入的唱片公司、音乐工作室等管理涉及他们版权作品的音像制品,同时向KTV经营者发放许可、收取著作权使用费,并向权利人进行分配。从这个角度看,音集协所发挥的“桥梁”作用十分必要。之所以出现歌曲下架的争议,一个原因在于,建立更透明的授权收费和分配体系尚有短板要补齐。

    “删歌通知”引发的讨论,是一堂知识产权普法课,让人们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。近年来,从《“十三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等顶层设计陆续出台,政策体系臻于完善,到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,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,奏响了卓有成效的“合奏曲”。在各方努力下,曾经泛滥市场的图书影像盗版现象渐失生存空间,购买正版成为消费者的主观意愿,“高歌一曲”之前也会萌生版权归属的意识……可以说,人们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密切关注,促进了知识产权观念的生长,也拓宽了知识产权市场的空间。

    进一步看,凝聚知识产权保护的共识,离不开过去各项改革事业的推进;未来提升保护观念与工作水平,更需要“刀刃向内”的有力举措。在知识产权这块大蛋糕面前,如何更好完善收费、分配、版权管理等方面的规则体系,推动权利人从创作和传播中按照市场规律获益,而不是走向垄断和暴利,不仅是对音集协履职尽责的考验,也是对全社会构筑良好生态的要求。只有保护好、管理好音像作品知识产权,才能让消费者唱得放心,经营者用得安心,也让权利人更加专心投入到创作中,从而促进我国音乐产业的健康、繁荣生长。

    “删歌通知”引发的讨论,是一堂知识产权普法课,让人们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。近年来,从《“十三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等顶层设计陆续出台,政策体系臻于完善,到专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知识产权法庭,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。
    只有保护好、管理好音像作品知识产权,才能让消费者唱得放心,经营者用得安心,也让权利人更加专心投入到创作中,从而促进我国音乐产业的健康、繁荣生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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